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2024-2025年度市战新业务标品场景施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工作内容主要为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等设备的安装调测及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预算:100万元(不含税)。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7中选人数量:4个;中选份额及区域如下表:
|
序号 |
区县 |
份额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中选人数量 |
|
1 |
鱼峰、柳南、融安、融水 |
35% |
35 |
1 |
|
2 |
城中、三江、柳江 |
28% |
28 |
1 |
|
3 |
柳北、鹿寨 |
22% |
22 |
1 |
|
4 |
柳东、柳城 |
15% |
15 |
1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参选人按附件1-分项报价表规定的不含税单价进行折扣报价,其中施工类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设备拆除类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70%,参选人任一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单价限价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 工程施工。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①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参选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综合布线或视频监控建设)施工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人员、车辆配置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技术人员基本配置要求:4名(不含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人员资格证书基本配置要求: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2本和电工作业证或建筑电工作业证或建筑电工证2本。
(6)车辆基本配置要求:1辆。
注:(1)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2月01日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施工技术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且提供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2月01日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如拟投入的人员为第三方员工的,须提供第三方劳务公司其缴纳的2024年02月01日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参选人的劳务框架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2)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参选人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3)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至 2024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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