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全自动SPE萃取定量浓缩仪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Z)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全自动SPE萃取定量浓缩仪购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金额75.0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全自动SPE萃取定量浓缩仪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全自动SPE萃取定量浓缩仪购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全自动SPE萃取定量浓缩仪购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截图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时间承诺书以明确截图时间;
6.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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