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二期)门急诊医技楼及紧急救援救治基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给排水材料采购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1】 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东区金龙大道西侧、规划十号路南侧
建设规模:采购建筑用给排水材料一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给排水材料的采购、运输、配合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及通过验收、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二期施工工地。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甲方订单分批供货。
2.3其他:不含税合同控制价8914842.75元,增值税税率为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换热器(立式半容积式水-水加热器、导流型容积式水水热交换器)、AOT灭菌设备、水泵(循环泵及供水设备、潜水排污泵)、智能远传水表、水阀、卫生洁具、不锈钢管及管件、内外涂塑钢管、聚丙烯超静音管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2)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所投换热器生产厂家取得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6)所投不锈钢管材及管件材料生产商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许可范围包含管材和管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二期)门急诊医技楼及紧急救援救治基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给排水材料采购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1】 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东区金龙大道西侧、规划十号路南侧
建设规模:采购建筑用给排水材料一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给排水材料的采购、运输、配合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及通过验收、设备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二期施工工地。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甲方订单分批供货。
2.3其他:不含税合同控制价8914842.75元,增值税税率为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换热器(立式半容积式水-水加热器、导流型容积式水水热交换器)、AOT灭菌设备、水泵(循环泵及供水设备、潜水排污泵)、智能远传水表、水阀、卫生洁具、不锈钢管及管件、内外涂塑钢管、聚丙烯超静音管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2)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所投换热器生产厂家取得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6)所投不锈钢管材及管件材料生产商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许可范围包含管材和管件),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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