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 2025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 由 《吉市农字【 2024】 110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 目 监理服务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和县境内 ,主要分布在 13 个乡镇 ( 1标段: 桥头镇、禾市镇、螺溪镇、石山乡、南溪乡、沿溪镇、上圯乡 ; 2标段: 苏溪镇、马市镇、冠朝镇、灌溪镇、万合镇、苑前镇 )。
2.2招标范围: 泰和县 202 5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所有标段的 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招标金额:监理费为财政评审后工程总金额的1% , 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66万元;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5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暂定于 2024年 11 月 10 日开工, 202 5 年 6 月 30 日完工,共 253 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3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4〕2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4〕201号)等要求 ,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 5 )投标人应当完善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 6 ) 提供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与资格文件一起审查 。
(7) 其他要求 : 第 ( 1 )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不清晰的,造成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文,本项目保证金仅需提供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6 日上午 9时 00 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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