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强对流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强对流野外科学试验基地;
2.2工程规模:阜宁强对流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但不仅限于):混凝土场地铺设、设备和大屏基础、成品值班室运输及安装、电力线路铺设等以及一切衍生服务等;具体要求按招标人现场施工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执行。
2.3本次招标预算价约36万元;
2.4工期:15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但不仅限于):混凝土场地铺设、设备和大屏基础、成品值班室运输及安装、电力线路铺设等以及一切衍生服务等;具体要求按招标人现场施工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6.1 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6.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9日8:30至2024年10月14日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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