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汽车滤清器生产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桃园汽车滤清器生产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6-330411-04-01-187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秀洲光伏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桃园汽车滤清器生产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道路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645.01万元,工程概算约1448.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24.8755万元,建设规模: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道路绿化工程,包括对东升西路中间及两侧约41396平方米进行绿化种植,建设地点: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东升西路(嘉铜线-G524国道)新建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约524.875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评标时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须体现评审要素(时间、金额等))。注:提供的施工业绩满足以下①、②、③任一一种情况均予以认可:①总承包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该单位自行实施的;②由联合体单位承包的园林绿化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合同中承建内容符合招标业绩要求的予以认可,须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若无法体现该项内容,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③该业绩为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工程业绩须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并经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信息网页截图),若无法体现该项内容,须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该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若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即可);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园林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0-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上述3.10~3.15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30日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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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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