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湖镇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176873万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东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湖镇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新修加铺沥青道路25522.3m?;安装太阳能路灯178盏;新修散水6958m?;村内池塘修建混凝土连锁块护坡1130.5m?;安装混凝土仿木护栏160m;铺设人行道花砖160m?;安装路缘石160m;新修水泥混凝土路5条,面积5473m?;新建排水管道50m,检查井4个等设计图纸内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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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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