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ZB2024-1041 项目名称: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税收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网站和“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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