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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刘街乡杨青口工业区至112国道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刘街乡杨青口工业区至112国道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4】13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域内。建设规模及标准:改建道路总长1416.28米,路面宽度7米,总面积9913.96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1992837.96元;计划工期:80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和“评定分离”办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3.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0 08:30至2024-10-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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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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