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关文旅综合体强电设计施工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307-520115-04-01-2265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关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强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站西路东侧,高铁轨道西侧,林城东路北侧,白云区区位线南侧。
2.2 项目规模: 项目拟新建框架结构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22516.5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7298.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车库)约5218.18平方米。注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规划、国土、环保、施工许可等手续方可动工建设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施工安全.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或发输变电专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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