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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规模:华能玉环分公司在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需使用氢气用于发电机的运行冷却工作;
2.3标段划分: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
2.4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5交货期:计划供货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化学品送到现场;
2.6招标范围:华能玉环分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共12个月)瓶组装氢气,预计用量12000瓶,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氢气送到现场,单次供货量8~10组钢瓶(每组20瓶,每瓶40L的有效容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氢气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所投氢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按GB/T3634.1-2006《工业氢》或GB/T3634.2-2011《氢气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标准内容对所投氢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封面需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或能证明检测资质的标识。如检测报告封面无上述标识,则需提供含上述标识的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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