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500万吨/年工业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500万吨/年工业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二次)
1.2 采购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500万吨/年工业盐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在利用钠盐池中的氯化钠生产工业盐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回收钾资源,从而保障氯化钾生产原矿的供应,其中一期建设300万吨/年工业盐,预留扩建200万吨/年工业盐配套能力。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编制、出具合格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行政部门批复。
2.2 服务期限:30日(工作日)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全文)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有关规定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资源论证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相关要求,负责完成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水资源论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在人员、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4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备查。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有两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至今具有一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报名。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从供应商公司帐户汇(转)至如下指定账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建500万吨/年工业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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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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