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G241(K0+000-K62+071段)、G512(K296+000-K307+000段、K396+800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1.2项目概况
项目1:和林格尔县国道241线K0+000-K62+071段,其中K0+000-K15+000段为二级公路,路面宽8.5米,路基宽10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K15+000-K62+071段为三级公路,路面宽8.5米,路基宽7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km/H。
项目2:和林格尔县国道512线为国省干线,本段公路路面宽6米,路基宽7.5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KM/H。道路交通组成多为小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其中:
1.K296+000-K307+000段
该段道路交通量大,多为长下坡、急弯、临崖、道路狭窄(路面宽6米)、重型货车通行较多,事故多为转弯占道行驶、强行超车造成,安全设施不完善。
2. K305+500处
该段道路交通量大,多为长下坡、急弯、临崖、道路狭窄(路面宽6米)、重型货车通行较多,事故多为转弯占道行驶、强行超车造成,安全设施不完善。
3. K396+800处
该段道路交通量大,且为长直线、地形平缓,安全设施不完善。该处交通事故频发。
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等中的规定。
1.3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项目工程量主要为补充缺失标志标牌;对道口标柱桩破损、缺失进行补充;对部分转弯半径较小路段、高路基路段及沿河路段增设波形护栏等。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1.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共46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 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以签订合同时间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一)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二)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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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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