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好创业担保贷款作用,为创业创新“找本钱”。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4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 二、持续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小微企业账款清偿工作,为小微企业“卸包袱”。将防范和化解拖欠小微企业账款纳入全省企业服务考核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各地欠款化解情况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快推动省管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将清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