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 标段(包)名称 |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附属工程,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82425.0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外电工程等部分进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971.2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勘察方: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5)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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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5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0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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