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城市管网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一水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05.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02.866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水质化验气相色谱仪、 离子色谱仪各一台。 用于检测硫酸盐、氯化物、 亚硝酸盐、 氟化物、 三氯乙酸、 二氯乙酸、 三氯甲烷、 一氯二溴甲烷、 二氯一溴甲烷、 三溴甲烷、 三 卤甲烷、 硝酸盐、 亚 氯酸盐、 氯酸盐,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要求常规指标43项水质指标检验能力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1) 营业执照: 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 或 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分公司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09 至 2024-10-28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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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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