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单位办公楼内部装修及绿化设施整治项目工程
预算金额:84.084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84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90 日(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本项目 不接受 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投标人或外资(含港澳台)持股投标人参与投标。
(九)本项目 不接受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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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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