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 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医用氧和所招标的所有医用气体项目2)响应人必须是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①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3)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上标明的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4)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显示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招标的所有气体。5)响应人应当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批准范围必须包含氧的压缩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类别。6)响应人应当具有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所有气体品种。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