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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及排水沟整治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及排水沟整治工程项目 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涟发改投〔 2024〕176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及排水沟整治工程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 改造创业路雨水管网长 460 米炎黄大道至兴业路;改造兴达路雨水管网长 530 米,盐河路至港口路;改造创新路雨水管网长 1200 米,增加路西侧雨水管网(红日大道至炎黄大道);改造祁六沟长 2300 米( S235 至二支渠);改造杨洼沟长 2200 米( S235 至二支渠);双拥路南侧沟清淤长 1100 米(创业路至二干河);开发区二支大沟生态缓冲区工程;双拥路西头泵站维修、祁六沟北头泵站维修、杨洼沟北头泵站维修、张码泵站维修;改造双创园沟长 280 米(祥云路至二干河);改造生态路、祥和路、祥云路、创新路易造成积水内涝问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增设雨水篦设施等,四条路整治总长 6800 米;雨水管网清淤检测整治 3 公里;新建业缘路长 650 米(涟高路至久缘路),雨水管网长 1300 米,污水管网长 650 米;新建情缘大道长 950 米(涟高路至高云路),雨水管网长 1900 米,污水管网长 1900 米;祁六沟清淤长约 5200 米( S235 至盐河);杨洼沟清淤长约 2200 米( S235 至炎黄大道);祁六沟挡墙支撑、维护系统工程约 900 米以及祥云路西头排水渠疏浚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9518.92万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 20 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 30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4月1 8 日 。

2.1.5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 3)采购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设计: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所有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等。

②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经审查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关部门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事宜,采购与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3.2.2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 工程类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 须满足 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拟派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 以下 类似 业绩之一:

( 1 )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 20 2 1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740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工程类(必须包含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 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 2 )施工业绩:自 20 2 1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720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工程类(必须包含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 施工项目业绩 ,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 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载明的,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 3 )设计业绩:自 20 2 1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在 23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工程类(必须包含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 设计项目业 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 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 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 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 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小于等于2家。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 以 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7.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 以 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 劳务 合同) 。

3.7.3 自 2022年 10 月 8 日以来 ,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4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5 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3.7.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 1、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3.7.4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8 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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