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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暨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10-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4-J1-********-HYZX项目名称###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暨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最高限价:同预算价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项目 预算单价 (万元) 项目 最高限价合计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货物要求 1 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 1台 50万 50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 监护型救护车 1辆 25万 25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3 全胸振荡排痰机(带雾化) 1台 4万 4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4 心电图机(带工作站) 1台 8万 8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床旁血气分析仪 1台 12万 12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6 阴道分泌物分析仪 1台 9万 9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项目最高限价合计:********万元,投标人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如为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所投“监护型救护车”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已过公示期且正式发布的“救护车”公告(投标人所投的整车产品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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