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第十八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参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参展第十八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参展第十八届中国西安国际科学技术产业博览会暨硬科技产业博览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7)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社保缴纳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限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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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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