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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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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济源采 | |||||||||||
| 2、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2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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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编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内容,成果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济源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济源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报告、济源市 1km×1km 分辨率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及研究报告,在2025年3月份前完成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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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履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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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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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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