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4年“甩箱式”卷烟物流中转配送定制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4年“甩箱式”卷烟物流中转配送定制设备租赁
2.2投资金额:约82.08万元。
2.3项目概况:租赁2台4.2米(装载箱体长度)定制“甩箱式”卷烟送货车(带锁具)、18个“甩箱式”集装箱体(Ⅰ型箱12个,最大装载量为9800条,规格为:长3400mm,宽2200mm,高2200mm;Ⅱ型箱6个,最大装载量为11200条,规格为:长4000mm,宽2200mm,高2200mm)、2台8吨及以上规格叉车。
租赁的箱体要满足拖挂车的配置要求。
2.4租赁时间:1年。
2.5响应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中标人必须提供1台终端送货车,1个Ⅰ型或Ⅱ型箱体,1台8吨及以上规格叉车。
2.6其它:中标人对万州到云阳、城口两地各提供一次叉车叉转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分公司;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5投标人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取得其总公司所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进行投标,且总公司出具授权书后,不得与其分公司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购买费:50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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