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
预算金额:722.37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2.37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各包组均允许兼投兼中。
交货时间:包1-包9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包1-包9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5、包6、包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1、包2、包3、包4、包7、包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小微)企业须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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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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