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FXM
项目名称:长春城市文旅营销项目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项目
预算金额:687.1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7.1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长春城市文旅营销项目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项目
服务 地点: 长春市辖区内 。
招标范围: 长春城市文旅营销项目活动策划及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以促进旅游、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塑造以“文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产业形态(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投标限价:687126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8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3.4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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