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繁昌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 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390.82万元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含现状箱涵以及上游管道的的清淤检测、修复工作,总长约 3km,同时箱涵沿线新建约 50 座检修口。长兴圩水系末端的河道清淤,总面积约为 16700 ㎡,以及末端水系的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 3500m2强化处理湿地和 2100m2生态涵养湖泊,另外考虑箱涵检测后的截污纳管工程。采用EPC模式实施,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期限60日历天)。
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1390.82万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和(3)资质:
(1)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符合招标公告中施工资质要求。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或特别说明的需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联合体或分包 。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9:15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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