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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升压站及架空集电线路等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攀枝花米易撒莲丙谷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中式山地光伏发电站1座,直流侧装机为119.3892MWp,交流侧装机为100MW。安装约19.57万块610WpN型双面双玻光伏组件,300kW组串式逆变器约334台,35kV箱式变电站37台,35kV架空线路51km及新建光伏阵列区道路约9.0km,改建约21.5km。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为1×100MVA,光伏进线5回,储能进线1回,接地变1回,站用变1回,SVG无功补偿1回,与110kV升压站合建1座10MW/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以及配套生产辅助用房、自控、通信、防腐、供配电、给排水、总图、结构、消防、数字化等公用工程。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境内,拟建光伏场位于米易县撒莲与丙谷镇,拟建场地区域地貌为侵蚀堆积地形及构造侵蚀岩浆岩中山地貌。场地多位于斜坡地带,整体上以单面山的形式存在,场址平均海拔高程基本介于1250~2150m,高差约900m。场址以西南坡为主,坡度基本介于15~45°。该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主要以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其他林地为主,场址区主要为荒地,生长低矮的杂草及树木。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和文件等,完成升压站及架空集电线路等部分(其主要工程量为:光伏区至升压站所有35kV架空线路51km,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为1×100MVA,光伏进线5回,储能进线1回,接地变1回,站用变1回,SVG无功补偿1回,与110kV升压站合建1座10MW/2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以及配套生产辅助用房、自控、通信、防腐、供配电、给排水、总图、结构、消防、数字化等公用工程)施工材料(甲供物资除外)采购供应、涉及到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等其他与本项目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配合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内容,实现本项目功能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对甲供设备、材料进行接货、卸货、领取、安装、保管;乙方负责对除甲供物资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乙方负责对法律规定和(或)有关甲方需要负责所有的前期手续、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的工作;乙方负责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项目试运行;在甲方的管理下,对施工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及各类资料进行编制、签署及归档;乙方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本次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乙供物资的采购、质量管控、运输、装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甲供物资的接货、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负责生产运行所需必要操作工具与安全工器具,以及乙供设备、材料两年内生产运维所需备品备件等。

(2)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 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升压站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总图、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建施工,主变压器、户外GIS组合电器、SVG成套设备、35kV接地变、35kV站用电、10KV站用变、集电线路、电气一次预制舱、电气二次预制舱、电化学储能等设备安装,及出线构架、电缆敷设、通讯、消防、给排水、暖通、防雷等配套工程。包括集电线路架空部分及OPGW复合光缆,总图工程(发电场区域钢丝网围栏及大门)。

(3)试验与调试: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本工程所有(含甲供)设备、材料、系统及本工程所有工作范围内的验收、试验、调试、检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交接试验、测试、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涉网试验等,并根据甲方要求,在需出具相应检测、试验、检验等报告时,乙方应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试验、检验等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业主单独委托的试验、检测工作,如果业主进行单独结算后,甲供根据乙方所实施的实际工作内容对乙方进行结算;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压力表、安全阀、变压器、温度变送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以及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方案要求的涉网试验、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等,试验标准与报告形式满足并网验收要求。配合甲方完成第三方质量检测。

(4)手续办理及验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负责根据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验收标准;配合业主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防雷、消防等备案及最终验收手续;负责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组织的各类验收、国家电网组织的相关验收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或验收通知书;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甲方的要求并通过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手续。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5)并网及试运行: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并网投产、试运行、全容量并网运行240小时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再运维1个月、以及质量保修等工作。

(6)培训:乙方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应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对业主电站运行人员开展乙方采购的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并配合甲方对使用方进行培训。

(7)保运:负责工程试运投产至竣工验收的运行保障,提供工程试验方案及结果、试运行方案、操作和维修手册,负责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必须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8)资料:并在甲方的管理下,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西南油气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等中国石油、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要求完成施工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以及各类资料的编制、签署及归档。

(9)协调: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外部关系协调,费用包含在工程费用中,协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35kV架空线路穿跨越河流、电力、通信、道路等,协调35kV线路通道清理,临时断路施工,第三方对业主土地的非法侵占;由于设备、材料(含甲供)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损毁赔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原因的阻工协调;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因投标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其他自项目开工至完工交接,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

2.3工作界面:(1)电气一次分界点为架空集电线路引下电力电缆到各光伏区的升压箱式变35kV开关柜一次接线端子处。

(2)电气二次分界点:1)升压汇集站与光伏区的分界点:光伏区升压变内就地环网交换机。2)升压汇集站与上级变电站的分界点为升压汇集站内站控交换机。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6827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完工日期:主体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 2025 年 4 月15 日,计划交工验收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竣工日期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2.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编号为BJXY-2024-GC111的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2具有承装、承试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3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a.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人状态查询中企业状态为正常的截图;b.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 (http: //125.32.26.40:8300)。

3.4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盖公章版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1项110kV等级的变电站、升压站或类似电力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4投标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将被否决)。

3.6.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6.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项目经理要求

3.7.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数量配备应满足项目要求,相关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

3.9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清单。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3.10.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

3.10.3 投标人提供承诺文件声明或证明,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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