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栾川县城区增花添彩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71,100.00元
最高限价:34711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干道时令花卉更换,对县城区伊水路、钼都路、君山东路、高速环岛、七里坪转盘、迎宾大道等重要节点,按季节栽植时令花卉,主要栽植矮牵牛、一串红、彩叶草、孔雀草等花卉植物 7100余平方米。(二)节假日主要路段氛围营造,在高速环岛及东岭植物园营造花镜2处,栽植毛地黄、鲁冰花、蓝盆花、银叶菊、鼠尾草、马鞭草、细叶芒等地被110余平方米。(三)重要单位节假日摆花,在部分单位门口摆放玛格丽特、八仙花、一品红、翠兰等盆栽花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2、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栾川县城区增花添彩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71,100.00元
最高限价:347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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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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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44号-1 |
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栾川县城区增花添彩工程项目 |
3471100 |
3471100 |
是 |
34711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主干道时令花卉更换,对县城区伊水路、钼都路、君山东路、高速环岛、七里坪转盘、迎宾大道等重要节点,按季节栽植时令花卉,主要栽植矮牵牛、一串红、彩叶草、孔雀草等花卉植物 7100余平方米。(二)节假日主要路段氛围营造,在高速环岛及东岭植物园营造花镜2处,栽植毛地黄、鲁冰花、蓝盆花、银叶菊、鼠尾草、马鞭草、细叶芒等地被110余平方米。(三)重要单位节假日摆花,在部分单位门口摆放玛格丽特、八仙花、一品红、翠兰等盆栽花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并加盖企业电子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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