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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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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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制式固定义齿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用户指定地点 |
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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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定制式可摘局部义齿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用户指定地点 |
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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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报价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对所选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并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投标,制作几套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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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本项目共计两个包,每包遴选2家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配送商。
3.本项目各包允许兼投兼中。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如报价供应商为所报价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所报包组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如报价供应商为所报价产品的经营企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所报包组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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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