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榆中县经13-1路(榆三路-纬十三路)新建道路工程路灯箱变连接线工程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三根新立12m砼杆,150m架空绝缘导线,30m高压电缆等。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及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作,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完成供电局所需验收的预防性试验,取得验收合格证和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入网手续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移交招标人投入正常使用。
五、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六、服务周期:30日历天
七、总投资:约20.82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2年或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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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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