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4〕11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三门湾中部,宁海县胡陈港钓鱼礁附近,距离力洋港大桥下游约530米,陆域紧邻力洋港大桥东侧。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新建 1000 吨级通用散杂货码头泊位 3个,引桥 1 座,进港航道 20.5 公里, 疏浚段约 4 公里,堆场面积约105.6亩,建设相应的装卸工艺、道路库场、生活和生产辅助用房等;同时配套相应的装卸工艺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39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监理2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2.6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海县钓鱼礁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JL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index.html)”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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