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做出如下修改:(1)、评标顺序及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情况进行评审;资格评审没有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入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的资格信誉、劳务分包方案、报价等进行全面评审、比较和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四名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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