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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信息1
明细信息
| 标段(包)名称: |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和温州服务区汽修经营租赁项目 | ||
|---|---|---|---|
| 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196337001001 |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施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和温州服务区汽修经营租赁项目,提供苍南服务区东西区指定区域约280m2(东西区各约140m2)和温州服务区约200m2场地作为汽修经营项目经营区域,要求承租方在对该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并装修的基础上开展经营。经营范围:专营车辆的维修服务,实行 24 小时营业制度。租赁经营期限为为3年,其中温州服务区计划自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7年10月15日止;苍南服务区计划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7年10月17日止。经营模式采用固定租金租赁模式。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竞租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合法、齐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成立年限在2年以上(年限截止至竞租公告发布当日);竞租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的汽车维修许可证(或维修经营备案表)。(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竞租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以合同时间为准),竞租人至少提供1对正在经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汽修经营项目业绩。业绩以书面合同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单项合同至少提供相应的一张发票,任意一联发票均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提供的发票可在国家税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并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的截图。(3)诚信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汽车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具备3年以上汽修项目管理工作经验;②技术人员(3人):苍南服务区东西区和温州服务区各1人,具备?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工程师?证书。(5)财务要求:竞租人近两年(2022-2023)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人、个体户、其他非法人组织竞租。(7)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10-10 09:30:00 |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30:00 |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0-11 09:30:00 |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0-11 09:30:00 | ||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和温州服务区汽修经营租赁项目报价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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