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林口县盛林大街(中医院至迎宾路)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7,551.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林口县盛林大街(中医院至迎宾路)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97,55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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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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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林口县盛林大街(中医院至迎宾路)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97,5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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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口县盛林大街(中医院至迎宾路)路段道路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口县盛林大街(中医院至迎宾路)路段道路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7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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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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