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26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层流净化机房维保服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万元)6、最高限价:********(万元)7、采购需求: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本院提供层流净化机房年度维保服务,第一年度维保服务合同期满前,在原合同条款不变且年度预算能保障支付的前提下,每年经采购人考核中标人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续签合同,重新组织采购。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1年;(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维保服务合同一年一签。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应符合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行业划型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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