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开鲁县丰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开鲁县日处理15吨餐厨垃圾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开鲁县日处理15吨餐厨垃圾建设,包括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安装(含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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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系统设备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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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处理系统 |
1 |
套 |
包含投料仓、沥水螺旋机、分拣单元、破碎机、二次沥水螺旋机、洗油机、压榨机、仰角螺旋机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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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氧发酵系统 |
1 |
套 |
包含发酵主机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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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气处理系统 |
1 |
套 |
包含洗涤塔、循环泵、加药装置、UV/活性炭设备及废气收集管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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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油水分离系统 |
1 |
套 |
包含蒸煮釜、三相分离机、蒸汽发生器、暂存罐、油脂罐、输送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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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控系统 |
1 |
套 |
包含设备控制柜、操作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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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餐厨垃圾车 |
2 |
辆 |
国六排放标准、垃圾箱容积≥5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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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吸污车 |
1 |
辆 |
国六排放标准、罐体容量≥12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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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建工程 |
1 |
套 |
包含设备基础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8、项目实施地点:开鲁县工业园区污泥处置中心院内。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5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0、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6、提供近3 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份类似餐厨垃圾建设业绩(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
7、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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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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