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4年台秤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1)所属类别:本次招标项目标的物为污油泥计量设备,物资名称为台秤TS02 2000kg,设备需满足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含油污泥管理工作要求,且具备油泥入库称重、入库电子台账功能的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终端设备,需求计划均属上报物资设备部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
(2)预估采购金额:预计总采购金额40.86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
(3)采购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生产保障部。
2.2 招标范围
(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4年台秤物资采购,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采购物资品种规格见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3 质量及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
不能大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体到货时间,逾期到货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交货地点
第一采油厂油气生产区域范围内的用料单位现场和第一采油厂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3)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投标产品能配套对应危废管理系统,满足PC、移动端操作,提供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要求的油泥入库电子台账和相关统计报表(危废入库量、月统计量、日统计量),如不能提供,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次顺延第二名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投标设备配套系统可对接属地政府固废管理系统,可实现数据自动同步的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相关证明,如不能提供,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依次顺延第二名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2 :技术及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为标的物的制造商,否则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三)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四)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五)业绩要求:提供标的物污油泥智能计量设备台秤物料组相同的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须提供原合同文本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扫描件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并在列表中依次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业绩时间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为准),未提供或少提供否决其投标。
(六)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的合格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设备计量检测证明,未提供否决其投标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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