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咨询及建设项目已列入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推进集团采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集团决定依托现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实现其向采购管理前、后阶段的拓展,同时利用系统采购目录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方案管理等基础性功能实现“集中管控”理念,围绕“合法合规、公正公开、降本增效、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以“统一规划、逐步完善、管办分离”为原则,力求实现“五个集中”,即“采购目录集中管理、采购计划需求集中统筹、采购方案集中审定、招采文件集中编制、采购执行集中开展”,满足全品类、全集中、全过程的数字化采购,实现集团招采业务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启动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建设。
2.2 招标范围:
实施范围: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有控股各级企业,包括二级企业25家及其下属单位,具体组织机构和数量随着集团公司发展而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开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咨询及建设工作。本项目建设须基于集团电子招标系统二期功能进行优化,同时按照集采平台功能需求进一步开发,按照数字交投要求进行部署,满足集团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集采中心、招采中心、各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多级应用的技术架构,实现集团集中采购全覆盖,完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的详细设计、功能开发、与其他系统相集成,并取得国家检测3星认证。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期:建设期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初验止,其中2025年3月底前系统须建成上线),试运行3个月(自项目通过初验后),终验后质保期12个月。各阶段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CATION_BIDDER">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系统验收(终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含)以上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或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3 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事信息化系统开发或集成工作经验8年及以上,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系统验收(终验)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含)以上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或供应链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5人,其中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须包括咨询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产品负责人、前端开发负责人、后端开发负责人),且须从事信息化系统开发或集成工作经验4年及以上。
(3)驻场人员要求:项目通过终验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驻场;系统开发阶段驻场人员不少于8人,质保期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包括1名系统运维工程师和1名平台业务支持工程师),其他阶段驻场人员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08日。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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