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24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中国电子展台制作搭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中国电子展台制作搭建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
2.3 招标内容:2024年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中国电子展区的展台制作、AV设备租赁、洽谈家具租赁、运输、搭建、拆除、清场等项内容。
2.4 项目时间:自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11月5日18点前完成全部的展览工程搭建;11月6日至9日配合各参展单位布置展品及保洁;展览开放期间留现场值班人员,11月17日至19日16:00前完成撤展及全部清理完毕。
2.5 最高限价(总价):2,050,000.00元(含税)
2.6 项目地点: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中心展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持有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证照在有效期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情形。
5)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2 其他要求:须在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2)领购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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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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