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玉环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港南大道(G228至漩港路)交通组织优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港南大道(G228至漩港路)。主要建设内容:①港南大道与 G228 交叉口:更新交叉口指路标志,增设限速提示牌。②港南大道与芦北大道交叉口:辅道改为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通道,增设软桩隔离; 更新路口老旧标线; 路口设置电子警察及监控,对加强交通监管。③港南大道与漩城路交叉口:辅道改为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通道,增设软桩隔离;交叉口北侧侧分带打开两处开口,改造为人行过街通道,且开口处设置永久性隔离桩,提高行人过街安全性;交叉口北侧侧分带内设置拦车石,增强机非隔离。④港南大道与金湾东路交叉口:交叉口中分带打开后,对利用中分带端头位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驻足区,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辅道改为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通道,增设软桩隔离;港南大道增设机非护栏,加强隔离;施划左转待行区。⑤港南大道与漩港路交叉口:辅道改为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通道,增设软桩隔离。⑥路段及其他开口:在道路其他开口处增设开口提示措施,完善地面标线,拆除老旧路名标志,标志版面修改。具体详见招标人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244578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工期要求:不超过7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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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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