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排涝主管网新建及重要点位防护设施提升项目(A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建设地点:(请登录)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城区,建设内容:对工业四路、工业五路、阳光大街、长江大街、福宁大街东延、观智路、胡苏路、乐亭路、泰山路南延、文昌路南延、津泉路南延等20条道路进行新建排水管网70260米;改造三岭大街与正阳路交叉口、李家园坑塘东角、三岭大街与宁德路交叉口、长江大街与宁德路交叉口等排水泵站5座。
4.计划工期:(1)勘察工期: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设计工期:15日历天(自勘察成果提交之日起);(3)施工总工期:总日历工期36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有关的设计服务)、施工等工作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施工图预算额的1.2%;施工费: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2%;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方)。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4.其他: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 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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