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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梅村化纤厂拆违及建渣清运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9-30 收藏项目
一、谈判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MC竞谈

2、项目名称:金梅村化纤厂拆违及建渣清运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人:遂宁兴业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18万元

三、谈判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金梅村化纤厂拆违及建渣清运工作服务项目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发售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9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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