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邗江AI产业园亿客大厦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邗行审投[202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邗江AI产业园亿客大厦提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琴台西街与云顶下街交叉口东北角。
2.1.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913㎡。总建筑面积为29846.37㎡,地上19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52.01㎡,地下,10594.36㎡。
2.1.3 合同估算价:4089.9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04月25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包含拆除、装饰、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末端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及安装、智能化等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牵头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④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邗江AI产业园亿客大厦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邗行审投[2024]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业恒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邗江AI产业园亿客大厦提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琴台西街与云顶下街交叉口东北角。
2.1.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913㎡。总建筑面积为29846.37㎡,地上19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52.01㎡,地下,10594.36㎡。
2.1.3 合同估算价:4089.9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04月25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提供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包含拆除、装饰、装修配套的强弱电管线、给排水、消防末端改造、暖通空调采购及安装、智能化等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牵头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④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7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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