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一炼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采购、R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①1#LF炉、混铁炉除尘系统改造②中频炉、废切除尘系统改造③1~2#AOD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④1#2#AOD二、三次除尘系统改造;⑤新建3~6#AOD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⑥3#4#AOD二、三次除尘系统改造;⑦2#LF除尘系统改造;⑧5#6#AOD二、三次除尘系统改造;⑨新建2#连铸、火切除尘系统改造;⑩1#连铸大包、火切除尘系统改造;?AOD炉上料除尘系统改造;?除尘降耗控制系统;?无组织基础封闭及建安工程 。
项目总投资:18620.9万元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始到工程项目实际交工投用日期为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13个子项改造内容,项目采用EPC承包模式,承包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基础(包括桩基)、主体结构、屋面围护结构、以及配套的电气、控制、通讯、消防、照明、通风、除尘、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控制系统、总平面图及其配套的环保、安全、防雷接地等辅助设备、设施以及安装现场转运、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招标人所在地安全监督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证书的办理等。
2.3标段划分: /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机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别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高级(含)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
3.2.5人员其他要求: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24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揽过一项钢铁企业除尘系统新建或改造EPC项目(业绩合同金额≥2000万);
注: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发票【节选】、验收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诚信要求:
3.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4.2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
3.4.3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4.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查询信息为准)。
3.4.5投标人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期间。
3.4.6投标人近2年出过重大安全事故限制其投标。
3.4.7 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黑名单企业名录》。
3.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6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 2024 年9月30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4年10月12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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