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皖水许可决[2024]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滁州市水利规划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滁州市水利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池河石角桥至磨山段,总长约90公里。工程涉及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0145万元。本标段为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1标,治理范围为河道桩号34+200~51+850,涉及明光市明南街道、明西街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加固东西高圩堤防3.36km、沈湾圩堤防2.11km,新建沈湾圩防渗墙0.72km;新建大袁护岸0.54km,新建锁小庄护岸0.35km。新建西高护坡(河道桩号0.47km;新建沈家湾护坡0.97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75km;上下堤道路7条,拆除重建下郢涵、沈湾涵;拆除重建西高排涝站、东高排涝站、沈湾灌溉1站、沈湾灌溉2站;新建坝西桥等。堤防级别为4级或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本标段批复投资约990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为536日历天。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加固东西高圩堤防、沈湾圩堤防,新建沈湾圩防渗墙;新建大袁护岸,新建锁小庄护岸;新建西高护坡;新建沈家湾护坡;新建堤顶防汛道路;拆除重建下郢涵、沈湾涵;拆除重建西高排涝站、东高排涝站、沈湾灌溉1站、沈湾灌溉2站;新建坝西桥及临时用地复垦等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注:类似项目业绩均指签约合同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旱改水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方均需满足上述第3.1款(1)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第3.1款(2)项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批次招标的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定远段)施工1标、池河防洪治理工程(明光段)施工1标、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凤阳段)施工标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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