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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纯动力电池拖轮配套充电设施购置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30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纯动力电池拖轮配套充电设施购置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纯动力电池拖轮配套充电设施购置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二期港区的工作船泊位2#泊位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内容包括新沙二期港区新建一套2MVA的纯电拖轮配套充电设施、船舶低压岸电设施的施工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保险、风险、装卸、现场安装、电缆敷设、施工、调试、检验、人员培训、现场服务、随机工具、备件、相关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主要涉及新建箱式变压器、码头船舶配套充电设施的设计、制造、组装、调试及电缆敷设、施工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图纸。
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新沙二期港区新建一套2MVA的纯电拖轮配套充电设施、船舶低压岸电设施的施工设计、制造、装配、运输、保险、风险、装卸、现场安装、电缆敷设、施工、调试、检验、人员培训、现场服务、随机工具、备件、相关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主要涉及新建箱式变压器、码头船舶配套充电设施的设计、制造、组装、调试及电缆敷设、施工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图纸。
工期(交货期) 自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和交付检测资料,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验收,交付招标方使用。招标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改变工期,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有关费用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工程交(竣)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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