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溪区裴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农村农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农函〔2024〕6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市级配套、区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农村农业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农函〔2024〕6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裴石镇新建村、文化村、熊湾村、石林村,南溪街道中山村。
2.2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107.07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日。
2.4工程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1.2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 0.20 万亩)。
2.5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水利类或农业综合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水利类或农业综合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或农林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1 00:00 至 2024-10-12 23:59 获取招标文件。
1.1本招标项目2024年南溪区裴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农村农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农函〔2024〕6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市级配套、区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农村农业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农函〔2024〕6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裴石镇新建村、文化村、熊湾村、石林村,南溪街道中山村。
2.2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107.07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日。
2.4工程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1.2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 0.20 万亩)。
2.5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水利类或农业综合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水利类或农业综合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或农林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01 00:00 至 2024-10-12 23:59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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