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司库管理系统三期建设项目供应商选聘的谈判
2.项目编号:SNZB-
二、项目背景:
司库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优化”实施策略,分三期建设:一期重点实现“看得见”功能,将资金、票据等金融资源信息集成到司库系统,搭建可视化平台,实现资金流水可视、大额资金支付监控等;二期在“看得见”基础上,重点实现“管得住、调得动”功能,包括账户、融资、结算、集中、票据、预算等在内的资金业务,全部在司库系统发起、流转、校验和分析,实现资金支付审批、融资成本管控、资金价值创效等,做到重大资金支出跟踪管理;三期重点实现管理创效、辅助决策,发挥司库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用得好”。
截至目前司库体系已完成一期、二期建设,按照2023年9月13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国资〔2023〕4号)的通知,针对省国企系统安全管理、境外资金管理、票据池管理、应收款项管理、强化资金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企业把资金等金融资源作为运营要素,通过专业化管理实现价值提升;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立健全司库管理的内控机制,持续提升司库信息安全水平;尊重子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确保司库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注重信息技术创新与管理模式创新的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司库管理的赋能作用。
为响应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能源集团在夯实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从强化集团统一司库管理体系,发挥集团境内外资金聚合优势、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角度出发,需要进一步推进司库系统优化提升及司库中台项目建设。
三、谈判响应单位主要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分支机构或合伙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本项目非对外项目,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5.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3水平。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参与谈判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5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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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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