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潞城数智互联产业园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潞城经开审发 [2024]1号、潞城经开审发 [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 潞航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潞城数智互联产业园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 2、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羌城村旁)潞城数智互联产业园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拟对潞城数智互联产业园室外配套基础设 施进行建设。该产业园现状规划总用地面积 282066.33㎡,项目拟分区分块分三期 工程实施,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 161780.15㎡,二期工程用地面积 100386.26㎡,三期工程用地面积 19899.92㎡。建设内容主要为园区标准化厂房室 外配套修建给排水(含消防)、道路、供热及供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4、计划工期:16个月。 5、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涉 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 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 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 其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以 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财务及其他要求: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 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完税凭证(任意税种皆可)和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 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6.2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 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9月 30日至 2024年 10月 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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