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需求:
1.1.1 为有效降低我行信用卡不良资产率,保障信用卡资产质量,我分行拟与专业清收供应商合作,高效完成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合作单位采购,合作单位工作内容包括:信用卡不良清收诉前协商、诉前保全、赋强公正、支付令、法律文书起草、立案诉讼、调解开庭撤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1.2 供应商要求:
1.2.1 资质要求: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至少一家银行与其开展相关业务,在当地有比较好的司法渠道,需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至今(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的信用卡/银行贷款/小额贷款类清收服务案例或司法文书佐证。
1.2.2 财务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显示为盈利。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可稳定提供服务。
1.2.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
1.2.4 配合度要求:能够积极响应采购方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1.3 其他要求
1.3.1 禁止条款:与采购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3.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关系。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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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